法拍土地由配偶承買不適用一生一屋優惠稅率課徵土增稅法拍土地由配偶承買不適用一生一屋優惠稅率賣房子課徵土增稅   納稅人所有土地經法院拍賣,地上建物未一併拍賣,該筆土地由該建物所有權人即納稅新成屋人配偶優先承買,其移轉不適用一生一屋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買賣,政府為照顧民眾有多次換屋之需求,增訂土地稅法第34條第5項規定,土地所有權人適用土地增值稅一找房子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後,再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時,符合一生一屋規定條件者,仍可依10%優惠土地買賣稅率繳納土地增值稅。故適用一生一屋,應以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僅有1戶自用住宅換屋酒店經紀者為限,即土地所有權人係出售土地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以外之第三人。  若仍有疑問,請打宜蘭酒店工作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或9325101轉250-254、羅東分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232234或酒店打工9548594轉300-304洽詢聯絡人:葉枝蓮聯絡電話:9325101#250記者謝錦嶽宜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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